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高等学校
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入选项目名单的通知
各本科高等学校:
为推动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,建设一流本科,培养一流人才,形成上海高等教育“一流大学、一流学科、一流专业”的整体布局,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<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推进一流本科建设试点方案>的通知》(沪教委高〔2018〕14号)的文件精神,我委组织各高校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。经学校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经研究确定首批入选项目35项,其中26项列为建设项目、9项列为培育项目(名单详见附件)。我委将为入选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,专项经费支持额度及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发布。
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集聚校内外资源合力推进一流本科建设,提供有力的政策和制度支撑,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。
联系人:杨晶,赵丽霞;联系电话:23116729;地址:大沽路100号3303室。
附件: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入选项目名单
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
2018年6月8日